廣州日報訊 (全媒體記者 曾繁瑩)5月7日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關于嚴禁制售“特供酒”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提出,嚴禁生產、銷售含“特供”“專供”“內供”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的酒類商品;嚴禁設計、制作、代理、發(fā)布含有“特供”“專供”“內供”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內容的酒類商品廣告;嚴禁借“特供”“專供”“內供”黨政機關和軍隊等名義推銷酒類商品,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(yè)宣傳;嚴禁印刷企業(yè)印刷含有“特供”“專供”“內供”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內容的商標標識、包裝、裝潢、酒瓶標簽貼紙。
目前,征求意見稿正公開征求意見,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今年6月6日。
記者在多個電商平臺搜索相關產品,已搜不到“特供”“專供”酒類產品。
酒業(yè)獨立評論人肖竹青建議,廣大消費者要選擇大酒廠的主力產品,因為只有大酒廠的產品品質可追溯?!按缶茝S的產品犯錯誤成本比較高,主觀欺瞞消費者的可能性較低。反而有些貼牌商和中小型酒廠更有可能鋌而走險以所謂‘特供’和‘專供’去忽悠消費者?!?/p>